台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外遇,小王甚至是他的高中同學,還大膽對他嗆聲,「你老婆很靈活」、「謝謝你借我用了7年」等語,讓他氣得控告對方侵害配偶權求償撫慰金。台南地院審結,判小王須賠償60萬元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人夫主張,於2004年間與妻子結婚至今,育有3子,陳姓男子為他的高中同學,卻仍多次與他的妻子發生性行為,交往逾7年的時間,他直到2022年6月間察覺妻子與他人有不倫關係,質問妻子後才得知其與陳男交往多年,甚至陳男還持續傳訊息挑釁他,認為配偶權遭到陳男嚴重侵害,依法求償100萬元。
對此,陳男否認與人妻發生性行為,稱憲法通姦罪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,憲法不再強調婚姻制度性保障,轉為重視配偶雙方、自由的個人性自主權,認為人夫求償無理由。
台南地院審理時,法官勘驗人夫提交的證據,發現陳男曾傳訊息對人夫嗆聲,「對了,你親愛的老婆很靈活,很會動,又很會主動搖,摸一下水就一堆,真的棒」、「他說以前跟你用的時候心裡都是想著我呢?」、「全身上下我都用過吃過了,她要玩我就陪她玩,這樣你以後還用的下去我也真佩服你了,最後謝謝你借我用了7年啊」等語。
另外,法官還發現,人妻曾傳訊質問小王,為何要傳簡訊給丈夫,還指丈夫並沒有做錯事,並不應該受到羞辱,「且我每次要分手,就被恐嚇要把事情告訴他,7年來我心裡很愧疚、很害怕你」,小王則回應,「也是啦!我們才7年的感情,當然比不過你們快20年的感情」、「我沒威脅你7年好嗎?」
此外,人妻也出面作證,並且當庭承認外遇事實,法官因此認定小王侵害了人夫配偶權,判他須賠償人夫60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