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一名外型亮麗的女子,上瑜珈課時愛上來自印度的瑜珈老師,2人多次在女子家嘿咻,事後女子發現老師私生活複雜,疑似和其他學員搞曖昧,她擔心罹患性病而就醫檢查,發現竟染菜花,怒對男師提告,不料男師就醫發現自己根本沒病,反怕遭女方傳染性病。
台北地檢署指男師沒罹病,應非傳染者,日前將他不起訴。
檢警調查,受害的女子提告指控她和30多歲的瑜珈男師交往,期間發生約3、4次性行為,但男師卻疑似和其他學員很要好,她又聽聞男師交往複雜,才會擔心染病,想不到一去醫院抽血檢驗,竟驗出罹患菜花,氣得控告男師涉犯傳染花柳病罪。
男師挨告後,因為沒出庭而遭通緝,直到今年想出國,在機場被逮,才知遭女方提告,但男師否認兩人是情侶,只承認雙方確實有性行為,且自認沒有病灶,半信半疑就醫檢驗,結果證實沒有罹患菜花,讓他反而擔心自己遭女方傳染。
檢方認為,男師既然沒有染病,就不可能傳染給女子,況且女子也自承和男師嘿咻後,曾與前男友發生過一次性行為,因此認為男師罪證不足,將他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