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網路媒體的崛起,網紅為博取關注無所不用其極。台北市一名賴姓女網紅時常在社群軟體上販售原味內褲,某次應忠實客戶要求,穿上學生制服拍影片,氣得景美女中一狀告上法院。對此,賴女因拍影片涉嫌散布猥褻物,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,條件是向公庫支付1萬元。
賴姓女網紅平時作風相當大膽,還有販售原味內褲、照片及影片等物,時常有粉絲花錢捧場。她日前收到一名忠實顧客要求,希望她能穿景美女中制服拍攝照片、影片,她考量對方過去常購買,因此答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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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女穿著景美女中的制服,拍下了各種煽情的影片上傳,沒想到被學生家長看到,以為她是校內學生,憤而向學校檢舉。校方得知消息,認為賴女的行為侵害學校名譽,氣得報警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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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介入調查後,發現賴女並非校內學生,安排她與校方和解,賴女道歉後並承諾不會再穿景美女中制服,拍攝不雅影像,因此雙方達成和解,校方也撤回告訴,妨害名譽的部分予以不起訴。
不過,因為賴女拍攝煽情影片,雖然有加註警語,但只要點進去就能看見,因此涉嫌散布猥褻物,檢方考量她與校方和解、坦承犯行,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,條件則是要向公庫支付1萬元緩起訴金,以及繳交悔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