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在某按摩會館工作的女子與張姓顧客外出,其男友前往會館接她下班,目睹她被張男扶下車,接著發現女方的內衣歪一邊,還飄出陣陣口水味,這才發現女友遭性侵。法院審理後,判處張男7年1月徒刑定讞。
(示意圖)
根據判決書內容,A女在台北某間按摩會館任職,2019年2月間與張男在某KTV認識,當天張男就詢問,是否可以性交易,會給予小費,A女則以「服務生會進來、不方便」為由拒絕。
2人隔天又相約碰面,張男駕駛車小客車搭載A女至某停車場,2人在車內玩遊戲及飲酒,於飲盡白酒後,將四級毒品摻入剛購買的威士忌,再返回車內讓A女飲用加料烈酒,小美誤服以後瞬間陷入意識不清的昏迷狀態,於是張男伸出狼爪性侵得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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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,張男將A女送回按摩會館,遇上A女的男友來接她下班,男友發現她意識不清被張男從車上扶下來,衣衫不整且胸部都是口水味,驚覺有異,氣得質問張男,並帶女友去醫院檢驗,報警提告。
法院審理時,張男辯稱是合意性交易,沒有下藥,更質疑是A女跟男友設局仙人跳。不過因女方身上驗出他的DNA,體內也驗出毒品,法官認定他因前一天想性交易遭拒,才在隔天刻意約A女出來下藥性侵,痛批他為了一己私慾犯案,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,依照藥劑強制性交罪,判張男7年1月徒刑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