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最重要的就是忠誠。屏東一名人夫指控,妻子與當年婚禮上的禮賓人員發生一夜情,2人竟「一發就中」導致妻子懷孕,怒向小王提告求償百萬,法官認為小王行為已侵害人夫配偶權,判賠20萬元,可上訴。
(示意圖)
人夫指控,與妻子小蓮(化名)在2016年結婚,2021年發現小蓮去看醫生,原因竟是子宮外孕,才得知對方竟與自己熟識,追查之下發現讓老婆懷的不是自己的種。竟然是與當年婚禮擔任禮賓人員的友人阿彬(化名)搞一夜情,且1次就讓妻子懷孕,氣炸對阿彬提告求償100萬元。
全案鬧上法院,阿彬辯稱,小蓮與丈夫感情長期冷淡,早已出現破綻,他雖然跟小蓮喝酒後發生性行為,但情節「難認重大」,請求法官將小蓮老公求償的100萬元減為15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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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審酌三方供詞,最後認定在婚姻關係存續中,本不容他人加以破壞之圓滿與幸福,且本已岌岌可危之婚姻,遇此不法侵害,將更加難以維持,何況人夫得知妻子外遇,因而辦理離婚,難認非屬情節重大,判賠20萬元為適當。可上訴。